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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5章 真正地走出了汉东大学的大门了。


规则平等保证每一个人都有公平的起点和公平的机会,结果怎么样取决于你自己的努力和能力。

这种平等既尊重了个体的差异,又维护了社会的公平。

它不是一种平均主义的平等而是一种机会均等的平等。

在这种平等的框架内,有人会走得快一些有人会走得慢一些,有人会走得更远有人会走得不那么远。

这不是不公平,这是对努力的奖赏和对能力的认可。

如果所有人都被拉到了同一个终点线上,谁还会在途中加速奔跑呢?”

文章的结尾部分回到了自由和秩序的关系这个核心命题。

高育良引用了孔子的一段话“孔子曰:七十而随心所欲,不逾矩。”

他说孔子到七十岁才敢说“随心所欲”,而且他那个随心所欲是有前提的,前提是“不逾矩”,不逾越规矩。

七十岁的圣人用了一辈子的修养才达到了这种境界,我们二十几岁的年轻人怎么可能在没有规矩约束的情况下做到真正的自由呢?

没有规矩的自由不是自由,是放纵。

放纵不是解放,是沉沦。

你在放纵中觉得自己无所不能、无拘无束、无比强大,其实你是自己欲望的奴隶,你的每一个冲动都在替你做决定,你的每一个念头都在替你选方向。

你以为你在做自己的主人,其实你连自己都管不住。

“法律的最重要的目标不是惩罚,惩罚只是手段不是目的。

法律的最重要的目标是维护一种秩序,在这种秩序中每一个人都能拥有真正的、有保障的、不会被随意侵犯的自由。

这是一个很高的目标,高到法律自身永远无法完美地实现它。

但这不妨碍法律朝着这个方向一步一步地往前走。

每往前走一步,我们就离那种真正的自由更近了一步。

这不是法学家在书斋里推演出来的逻辑,这是人类几千年文明史不断验证和反复确认的经验。

自由离不开秩序,秩序需要法律来守护。

这就是我的结论。”

(ps:以上内容摘自总结罗翔老师的一部分网上公开讲话。)

这篇文章高育良写了将近一个月的时间。

高育良是法律系出了名的严格自律的人。

每天下课后把自己关在图书馆的阅览室里,面前摊着十几本法学和政治学的经典著作,一边翻一边写,每一个引文都要查原始出处,每一个判断都要反复推敲。

有时候一个字就要来回的反复修改!

(PS:真人真事,点名批评*****!

整个报告写了一个多月。

大家应该都知道我说的啥。

去年一个字改了四天。

用这个字不合适用哪个字不合适,最后改的我吐了,真的吐了,不是开玩笑。)

陆云峥来看过他一次。

赵志远也去看过他一次,给他带了一块从食堂买回来的发面饼和一缸子热茶。

高育良接过发面饼的时候眼睛还盯着稿纸上的字。

初稿完成的那天下午,高育良从图书馆走回宿舍的时候手里拿着那摞厚厚的稿纸。

他没有回自己的宿舍,而是直接去了陆云峥和赵志远的房间。

他推开门的时候陆云峥正坐在桌前看学生会的文件,赵志远在整理这一周的来信。

高育良把那摞稿纸放在陆云峥的桌上,轻轻地说了一句“你们帮我看看”。

陆云峥放下手里的文件,拿起那摞稿纸从第一页开始读。

赵志远也放下手里的信走过来站在旁边一起看。

宿舍里只剩下翻稿纸的沙沙声和窗外偶尔传来的几声鸟叫。

“呼!”

读完之后陆云峥跟赵志远都长出了一口气!

对这篇文章两人只有一个词,那就是佩服!

一个大三学生能写出这样的法律文章,实在是罕见。

“按理说你这个级别,是写不出这样的人文章的,但是现在你写出来,我就给你评价一下!

一个字,强!

以前你的文章是在整理别人的观点,这篇文章是你自己的观点。

这两个东西不是一个层面上的东西。

以前你是个好学生能看懂别人说了什么,现在你是个学者说出了自己的话。”

赵志远在旁边推了推眼镜。

“自由是水流,法律是堤坝,这个比喻十分恰当!”

高育良把这篇文章投给了《中国社会科学》杂志。

投出去之后等了一个月零几天。

录用通知在一个月零几天的那个下午收到了。

编辑部在通知中附了一封手写的信,信中说这篇文章是《中国社会科学》创刊以来收到的质量最高的学生投稿之一,编委会决定在下一期的首篇位置全文刊发,不加删改不做压缩,以最完整的形态呈现给读者。

那封信的最后一段写道:“这篇文章提出的‘自由需要秩序,秩序以法律为根基’这一命题,具有很强的理论深度和现实针对性。

作者虽然年轻,但对自由与秩序这一对贯穿整个人类文明史的核心范畴的把握,已经超出了许多在学术界耕耘多年的学者。

我们期待看到高育良同志更多更成熟的作品。”

文章发表在一九八一年第三期的《中国社会科学》上,排在第一篇的位置,从第一页到第十四页,占了整整十四个版面。

标题的下方印着作者的名字。

“高育良,汉东大学法律系七七级”。

没有副教授的头衔,没有博士的学位,没有任何修饰和前缀,就是一个干干净净的名字。

文章发表的当天,法律系的办公室就接到了好几个从外地打来的电话。

有京城的有沪上的有市湖的等等,有从大学打来的,有从研究机构打来的,有从司法系统打来的。

打电话的人说的话也不一样,有的是来找高育良讨论某些具体观点的,有的是来邀请他到外地去做学术报告的,有的是想把他这篇文章收录进自己正在编的一本论文集的,还有几个是来打听高育良毕业之后有什么打算的。

法律系的系主任姓郑,五十多岁。

郑主任把这些电话一个一个地记录下来然后把记录本交到了高育良手里,拍了拍他的肩膀说了一句“高育良同志,你这次是真正地走出了汉东大学的大门了”。

回到宿舍之后的高育良在桌前坐了很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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